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增强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党章》及江苏省委组织部苏组通[2012]5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发展大学生党员要实行“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即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
二、推优投票、公示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28周岁以下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1、组织推优投票(附件1)。在银河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银河团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团支部召开团员推优大会,推优条件、推优名额等按照江大委组[2010]8号、团江大委[2010]26号文件执行。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报银河团组织审核。银河团组织根据各团支部报送的名单,进一步考察审核,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
3、进行推优公示。由银河团组织采取张榜公告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银河团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为7天(附件3)。公示期满后,银河团组织确定推优人选,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4),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银河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投票
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党员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银河党委(党总支)负责具体实施。公示对象为通过银河党委(党总支)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为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个人基本情况、银河党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为7天(附件5)。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银河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发展预备党员投票。拟发展对象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在拟发展对象作个人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政审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附件6)。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支部把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7),并报银河党委(党总支)审批。
四、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投票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要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按照公示、票决等程序对其做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1、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附件8)。银河党委(党总支)负责实施。公示对象为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公示时间一般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为预备党员个人基本情况、银河党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银河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预备党员转正投票。预备党员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先由预备党员作个人汇报,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再进行无记名投票(附件9)。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附件10),报银河党委(党总支)审批。
五、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银河党委(党总支)在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
1、确定对象。参加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对象,一般从拟转正的预备党员中随机抽取。
2、组织实施。答辩工作由银河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召开答辩会议,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答辩会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
3、时间安排。一般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项之前举行。答辩小组应提前告知答辩对象做好准备。
4、答辩程序。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进行评议三个环节。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每人10分钟左右。答辩时,答辩小组成员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附件11),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统计汇总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情况报告》(附件12),提交党支部,并报银河党委(党总支),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各银河党委(党总支)对“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各环节中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每半年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一次汇总表(附件13、附件14)。
附件:
1. 团支部推优表决票
2. 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3.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公示
4. 团组织推优审核表
5. 中共预备党员拟批准前公示
6. 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7.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
8. 中共预备党员拟转正前公示
9. 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10. 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
11. 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
12. 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
13. 团组织推优票决、公示情况汇总表
14. 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票决、答辩情况汇总表
主题词:大学生 党员 “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 通知